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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俩村医为“丢工作”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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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7月18日  信息来源:admin   

本报记者 孟燕君
  石家庄市行唐县城寨乡南凹村俩村医张庆卫和张留保,怀疑本村卫生室违规筹建,从去年10月起连续到相关部门上访,由于至今没有讨到满意说法,又把情况反映到本报。7月3日,记者来到该村采访。
  俩村医目前保留着两枚公章一块牌子。其中一枚名为“行唐县上滋洋公社南凹大队合作医疗保健站”的公章,1975年启用,后来改为“行唐县上子洋公社南凹大队合作医疗站”,便启用了第二枚公章,一直用到2001年。那块由“行唐县卫生局制”白底红字的“南凹村卫生室”的牌子,是县卫生局1996年颁发给他们的。
  俩村医反映,他们自1975年起在该村行医,且都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无论是在村里的保健站时期还是合作医疗站时期,他们二人都是负责人,那时靠挣工分服务全村社员。1983年乡村医疗机制改革,由原村集体出资维持运作的村保健站改由两位村医负责经营,所有设备、资金、药品等经村党支部组织人员清点造册后,也交两位村医保管使用。1996年,在乡卫生院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南凹村重新成立卫生室,仍由两位村医负责。这些情况,原南凹大队保管张成群予以证实。然而,2001年,一位名叫李素某的人突然成了该村卫生室负责人。
  “从1975年到2001年,我们俩一直负责管理村里的卫生室,也都持有原石家庄地区行政公署卫生局颁发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南凹村委会一直没有提出过调整卫生室人员。但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2001年,从来没有在村卫生室和保健站工作过的李素某,竟然成了卫生室负责人,我们两个被排挤在外。”张庆卫说,“2005年,李素某没经过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研究,私自将其丈夫张某某、侄子张昆某和侄媳妇赵某某纳入卫生室成员,一直到现在,卫生室都是他们一家亲属垄断。2006年经村委会研究,我进入了卫生室,但是2007年又被排挤出来。李素某负责卫生室期间,故意封锁上级下达的有关村医的政策消息,致使我们俩人耽误了换证、考核、职称考试机会,对我们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伤害。”
  今年2月29日,行唐县卫生局《关于张留保、张庆卫反映南凹村卫生室违规组建情况的调查》认为,2007年和2009年张庆卫没有参加卫生厅组织的乡村医生考核,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从2007年开始张庆卫不再是南凹村卫生室成员。2001年南凹村申办卫生室时,村委会只推荐了李素某一人,没推荐其他人。2005年换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南凹村委会推荐、城寨乡卫生院审核同意的卫生室成员为李素某、张某某、张昆某、李某某4人。一直到2011年换证,村里推荐、乡卫生院审核、乡政府批准、县卫生局审查同意的负责人只有李素某一人。县卫生局认为,在南凹村卫生室的组建上,档案资料齐全,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违规组建问题。南凹村卫生室现有人员已经超比例配备,因此南凹村卫生室不宜再增加新的卫生室成员,如确需调整,应由乡村统筹考虑,协调解决。
  对于卫生局的调查结论,不但两位老村医不认可,就是村干部也认为村卫生室的事说不清楚。从2000年起一直担任村支书的张连香向记者透露,“李素某担任村卫生室负责人的事村里根本就没有开会研究过”“上级号召办卫生室,她自己找到会计盖章办的,不是村里上报的”“2005年上级要求卫生室配备人员,村里也都不知道”“2010年卫生室整合,要求公示,当时我没有见公示,不清楚”“2009年乡里让统计村里有几个赤脚医生,乡里的包村干部还把两位老同志都报上去了呢”。
  2010年8月25日,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办(2010)60号文件,专门印发了根据石家庄市卫生局文件制定的《行唐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规定,“直系亲属和有姻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在同一卫生室工作,在同一卫生室工作的,关系人均不得担任村卫生室负责人”。张庆卫和张留保认为,李素某直系亲属4人垄断南凹村卫生室,严重违反了文件精神。卫生局以种种理由为他们开脱责任,是错误的。
  该份文件还规定,“村委会举办的卫生室,其负责人由村委会提名”“村卫生室负责人实行任前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无论是反映情况的张庆卫和张留保,还是南凹村接受记者采访的村支书和部分村民,都认为村卫生室的组建没有按文件精神执行。
  近日记者获悉,7月2日,由行唐县城寨乡纪检副书记、民政所长等人组成的3人工作组进驻南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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