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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威县:一桩命案背后的违法占地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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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7月10日  信息来源:admin   

  本报记者 李月锋
  除城市扩张、道路拓宽等因素大量占用耕地外,一些农村存在的“我的地盘我做主”,擅自买卖、出租耕地建宅基地、办企业,已成为口粮地锐减的重要因素。邢台市威县常屯乡楮庄的违法卖地、租地现象之所以引起媒体关注,是因为“违法占地”诱发一桩命案,尤其是主管部门“监而不管”的懒政表现更让人不安!
  “违法占地”引发一桩命案
  楮庄坐落在威县东北部、紧邻邢清公路。
  6月27日、28日两天,震天价响的鞭炮声把乡亲们的耳膜震颤了。多位村民给本报报料,楮庄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因为“卖地款起争议”,村民楮某用剪刀扎死村民郝某,楮某畏罪触摸电线,随即“一命呜呼”。
  一位与双方比较亲近的村民告诉记者,以前,他们两家关系较好,也是地邻。后来,郝某将土地卖给楮某超(人名)建油厂,收取了卖地款。据此,楮某认为出售的土地中有他的1亩多耕地,也应得到相应的卖地钱,便多次向郝某讨要,郝某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两人因此产生摩擦。6月27日上午9时许,两人在村东的棉花地里谋面,又因讨要卖地款争论不休,情急之中,楮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剪刀,捅死了郝某。
  关于凶杀的动机,村里还流传着其它版本,但多数村民表示,与“违法租地、卖地”有关。
  常屯派出所王所长表示,民警闻讯赶到现场后发现,郝某当场死亡。在寻找凶手时,一位村民指着不远处的一个机井房说,那边变压器跟前还躺着一个,民警到跟前一看,楮某已经电死了。
  违法占地“其实很简单”
  这桩命案使楮庄的非农占地、违法占地问题成了关注的焦点。
  7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命案双方“争议”的楮某超油厂(企业)门前,已是“铁将军”把门。这家企业位居庄稼地之中,四周的棉花长得绿油油的,属于典型的“违法占地”。
  据村民介绍,该企业占地4亩多,每亩地3万多元,没有占地手续,“是直接从村民手中买来的。”
  记者在邢清公路楮庄村路段看到,路两侧出现近30处违法建筑,棉花地上冷不丁冒出一座房子,公路边圈一片地就是企业。占地少的一亩两亩,面积大的十亩八亩;用途也不尽相同,有的办厂建企业,有的是宅基地;从现状看,多数已经“开工营业”或住了人家,个别业主还在夯地基、圈围墙,违法占地仍在蔓延中。
  经多方调查证实,该村占地“很简单、很随便”。想占那块地或哪一户的地,直接找本户协商购买或用自家的耕地“以地换地”即可,把地“买”“换”到自己手里后,便可“随意建筑”了。该村目前的地价大致是,邢清公路沿线4~5万元/亩;离路稍远一点的地块,3万多元/亩。
  记者采访了某企业一位负责人。他说:“楮庄占地很简单,只要给农户说好了价钱,把地款给了农户,他(农户)没意见了,就可以圈地了。”
  一位正在建住宅的农户说:“我占的这块地是兑换过来的,把我的地给了人家,又添了点钱,人家才让我在这盖房。”
  在“我的地盘我做主”思想驱使下,楮庄村违法卖地、违法占地几乎到了“无政府主义”的状态。两个违法建筑户也承认:“知道占耕地建房、办厂子不合法,全村都这样,咱也得跟着来,法不责众。执法人员来查办,交点钱就没事了。”
  村干部出面“作证” 国土所监而不管
  对于楮庄出现的违法买卖耕地、无序占地现象,作为守土有责的楮庄党支部书记楮春申则是另一种理念,他说,农村光靠农业不中,想发展经济就得办企业,办企业就得占地。对于办企业占地,村干部一般不过问,公路两边的建筑占地都是双方自由协商兑换来的,或者掏钱买别人的耕地,“等双方协商好了,需要村干部出面的时候,村干部只起一个见证的作用,村里不收占地户的钱。”楮春申说,村民在耕地上建住宅、办企业,都是自己的事,现在的群众不好管理,村干部想管也管不住,尤其是占地问题,更不好管,“即使村干部说了,村民不听,咋办?”
  违法占地的管理之责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常屯国土所负责人马海云的说法令人啼笑皆非。他说,国土所没有执法权,只有监督权,只能起一个监督作用,发现乱占耕地的就向上级(县国土局)汇报;也可以出面阻止,用协商的口气跟人家说,如果人家听话就停了;要是不听,国土所也没法儿。马海云说,在巡查时,也发现楮庄有乱卖耕地、乱占耕地的事,只是口头阻止过,没有下达书面的“停建通知书”;只是说过几次,但没有制止住,后来就没去查过。听说县执法队来人罚过款,拿了点钱走了,也没起啥作用,地还是被占了。
  6月27日、28日两天,楮某、郝某分别在震天价响的鞭炮声中“驾鹤西去”了。面对这场悲剧,人们也许会问,要是没有违法卖地,肯定不会出现讨要卖地款这回事,那么,这桩命案还会发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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