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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南辛店乡政府:7.5万元土地租金由乡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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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7月09日  信息来源:admin   

  针对邯郸市邱县南辛店乡西潘官寨村部分村民反映诸多村务问题,南辛店乡政府调查后答复:2005年及2009年8月发生的宅基地纠纷,经公安机关和村“两委”调解,双方最终都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1年该村实际种植小麦871.1亩,由于2011年县财政抗旱补贴数据是采用县统计局数据,未采用县农牧局数据,确定该村小麦抗旱补贴面积为547.32亩,与实际相差323.78亩,故而造成群众抗旱面积补贴与实际补贴不符。
  所反映土地位于该村西南,面积150亩,属村委会集体所有。今年春季,根据县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该村实际,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将这150亩林地采伐后育苗。为便于管理耕作,采取大户承包或公司经营方式,面向全村竞标。公告发布后,本村村民无一人向村委会提出竞标,县内的一家育苗企业在多次考察后,决定在该村育苗。育苗企业交纳的500元/亩租金,共计7.5万元,按照有关规定,已实行了“村财乡管”。
  相关人员“传信、恐吓”问题,由于时间较长已无证可查;扣押补贴本一事乡政府在换发补贴存折后全部发放到村,村也及时发放到户,相关负责人均否认扣押补贴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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