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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承德县委:乡政府的答复何以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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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7月02日  信息来源:admin   

  2001年,承德县修上滦线公路(即乡所说的安黑线)东小白旗段时,交通局为了便于施工与我乡协商把塘头沟村九、十组用了近30年的水渠给堵了两处。而这两处是不必堵死就可修成公路的,完全可以用涵管保持渠道的畅通。1994年新打的机井是为了弥补水源不足,实际上仍以河水为主,新打的机井根本达不到原来的灌溉面积。
  塘头沟村委会在2002年5月,以一份模棱两可的协议将水渠的源头卖给了白旗村村民。而东小白旗乡政府于2011年5月10日在报纸上的答复是租给该村民,有偿使用50年。请问,谁会在租来的土地上花巨大的财力物力修建两层永久性的商品楼?50年之后他会再拆房修渠吗?这50年我们的土地如何浇灌?该村民建楼的楼盘是用买来的水渠,调换红旗林场的苗圃后形成的,他们居然说是荒坡。
  干旱少雨、水位下降并不能成为拆渠、卖渠的理由,相反更应该千方百计解决农民的灌溉问题。水位下降,不等同无水可用。这种做法与国家的水利政策是背道而驰的。这条渠是两个村民小组拿出6亩地与邻村调换土地修成的,而乡村擅自破坏出卖,置九、十组村民的利益于不顾,使好端端的水渠变成了乱石堆。至于占地补偿,被占地的农户都没得到。附着物的补偿有给的,有没给的,有的只给了40%。
  再次向报社写信后,2011年5月28日的报纸上通报说,我的来信转给了承德县委。可到现在问题也没有解决。
  承德县东小白旗乡塘头沟村 杨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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