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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公安局:按规定办理婴儿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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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6月19日  信息来源:admin   


  “临西县公安局及所辖派出所为什么不给出生男孩上户口?如果超时不上户口,罚款谁来承担?”就下堡寺镇北镇村任某来信反映的上述问题,邢台市临西县公安局调查后答复:
  按照公安部《户政管理操作规程》和河北省公安厅《户政管理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非婚生婴儿,由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未婚身份书面声明或公证书、辖区民警调查报告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临西县公安局辖区派出所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婴儿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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