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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错菜 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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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5月28日  信息来源:admin   

 

  “饭店上错了菜,该由顾客买单吗?”对于常在外“撮一顿儿”的消费者来说,饭店上菜“出错”的事不算稀奇。日前,家住涉县城的吴先生就有这样一次就餐经历。
  吴先生邀几位朋友在一饭店聚餐,席间有事出去了一会儿,回来时发现多了一道自己没有点的菜,以为是朋友们又额外点的,就没有在意。结账时,才发现菜单上没有这道菜,询问朋友们也不知情。在与收银员就是否该为这道菜付款争执时,才有一服务员急急忙忙跑过来说菜上错了。
  饭店认为,既然吴先生他们已经吃了这道菜,就应该按实际消费付款。而吴先生和朋友们则认为,“上错菜”是饭店的责任,不该由顾客承担;还有可能是饭店故意上错菜强迫顾客消费呢。双方为此各执一词,一时僵在了那儿。碍于朋友在旁,吴先生无奈地付了这道菜钱。事后,吴先生越想越气,就投诉到了涉县太行工商分局。
  经过了解,工作人员认为,吴先生吃了饭店上错的菜,使饭店受到损失,虽属不当得利,但吴先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饭店上错的菜食用。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如果受领人为善意的,仅就现存利益负返还责任,倘若所受利益已不存在,则免除返还责任。因此吴先生仅应就现存利益负返还责任,而上错的菜被食用已不存在,因此,返还责任已被免除,吴先生无需买单。经过调解,饭店退还了吴先生菜钱30元。
    据《邯郸之窗》 吕志军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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