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同意发生性关系仍可能构成强奸的情形 [收藏主题] |
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仍可能构成强奸罪的几种情形share [url=]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今天
同意发生性关系仍可能构成强奸的情形 文章来源:网络 上过刑法课的朋友们都知道,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本质特征是违背妇女意志。根据通说观点,强奸罪保护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主权,其中包括是否发生性关系的自主决定权,以及有关性交时间、地点、对象等具体条件的决定权。 除了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几种从重处罚情形等常见的强奸罪案例之外,根据张明楷教授《刑法学》中的观点,有以下几种情况,即使是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也涉嫌构成强奸罪: 1、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要求使用安全套,而男方不答应使用,强行发生性交,构成强奸。 2、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建议去酒店开房,而男方不想去,坚持在公园长椅上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 3、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要求避开月经期,而男方不答应,在女方来大姨妈的情况下强行性交,也构成强奸。 …... 以上情形常出现在一夜情、熟人、情侣或者非正常的恋爱关系期间,这类行为很多时候不引起重视,女方也往往自认吃亏,但是却是游走在违法犯罪边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触犯强奸罪。 最后,提一个问题供大家讨论: 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要求使用安全套男方同意了,但在过程中偷偷取掉,是否构成强奸罪? |
|
分享到 | |
欢迎大家来农民互联网做客!做个优质青年法律维权为农民,农民维权找小董,推动社会发展那就是我河北农民报优秀通讯员董建强 | |
支持(0) | 反对(0) 顶端 底部 |
强奸罪的定义是根据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
支持(0) | 反对(1) 顶端 底部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