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请问顺平县委:土地承包纠纷何时才能解决?

首页 > 民事关注 > 浏览文章
时间:2012年04月16日  信息来源:admin   

 

  2009年12月6日,在没有征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父亲将与我们兄弟二人共同拥有的1.7亩责任田承包给了开发商王某、张某,并签订了每亩1.5万元的承包合同。当年12月8日,我们得知情况后,要求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为此,我们兄弟俩还与父亲大吵了一场。父亲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认识到上当受骗,也要求解除那张带有欺诈性质的土地承包合同。因为同时签的合同,承包别人的土地每亩2.5万元,后来又增加了2.5万元;而承包我们的土地价格仍为1.5万元。后来,张某答应解决,但一直推诿不给办理。
  2010年,我向报社写信反映情况并得到报纸通报后,大悲乡政府干部找我父亲商量解决的办法。当时,我提出了解决的方法和步骤。王某答应2011年征地时再解决。后来,王某否认了答应的征地时再解决之说。2010年12月1日,我一纸诉状将王某、张某告上法院,法院以没有土地承包使用证为由,拒绝立案审理。此后,我多次找农业局、农工委、土地局,他们就是不给办理土地承包证。
  为了解决此事,我再次向报纸写信。2011年12月17日的报纸上通报说,我的来信转给了顺平县委。可时至今日,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所反映的问题也没有解决。
  保定市顺平县大悲乡富有村 李坡 李青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