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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分配让明利合作社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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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3月28日  信息来源:admin   

连续4年分红,累计返还给社员42万元红利——

本报记者:李伟

合理分配让明利合作社生机勃勃
  社员丁玉安现场领取11500多元的分红。
  3月25日,是莱芜市明利特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召开第五次社员代表大会的日子,也是合作社分红的日子。这天,社员们一大早就来到合作社的基地里,期待领取今年的“大红包”,更期待着一起讨论新一年合作社的发展。而合作社理事长陈明利的一番讲话,把今年的规划讲得头头是道,社员们听了心里更有底,干劲更足了。
    在合作社种菜比自己种划算多了
  在今年的社员代表大会上,莱城区高庄街道曹家庄村的社员丁玉安领到了11500多元的分红。“加入合作社,这是第四年分红了,去年是8000多元。没想到今年又比去年高出3000多元。跟着合作社干有盼头。” 
  去年,丁玉安按照合作社操作规程种了一亩多地的芹菜,合作社全部以高出当地收购价30—50%的保护价进行收购。
  随着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合作社理事长陈明利对社员实行交易额分红制,就是除了以保护价收购社员的蔬菜产品外,年终根据经营利润与社员销售数额进行分红结算。
  “加入合作社后,不但自己种得芹菜卖的价格高,另外,每年还有分红,在合作社种菜比自己种划算多了。”丁玉安在2007年加入合作社,当时入股资金是2000元,土地是1.4亩。加入合作社后,每年的收入都在5万元以上。
  合作社自2007年成立以来,以高档芹菜芽为招牌菜,同时,发展高档韭菜、黄瓜、西红柿等多种蔬菜,去年,合作社的产品销往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等20多个省市,示范基地实现销售收入180多万元,其中,可生吃芹菜亩均收入12.2万元。日前,合作社还被评为全省第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
    重视利益分配制度
  合作社种植蔬菜有一套严格的生产规程,社员们能够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自然离不开陈明利制定的一套完善的利益分配制度,也就是以利益为纽带,找准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结合点,通过保护价、土地入股、盈余返还等多种形式,让所有社员都意识到,种菜越好,收入越多。
  合作社成立前,当地菜农的芹菜芽每斤最高卖到3元,合作社成立后,以高出当地收购价30—50%的保护价对社员生产的蔬菜进行收购。去年,部分社员的芹菜芽卖到每斤15元,甚至周围村庄没有加入合作社的村民种植的芹菜,价格也被拉高。
  从去年开始,针对合作社社员土地太少的实际情况,合作社出台了土地入股的新模式,按照一级地、二级地、地上有小温室等,以每亩地1000元到1800元不等的价格入股,土地入股具有相同的分红资格,每年10月份发放土地股本金,来年3月到5月进行分红。去年36户入股的社员一亩地的本金是1000元,另外,还可以分到182.7元的二次盈余。
  陈明利介绍说,合作社利润分配时,严格落实盈余返还,合作社每年按利润的20%提取公积金,用于提高服务能力,可分配盈余的60%按社员产品交易额比例返还,剩余部分按股东出资额进行分配。截至目前,合作社已经召开4次社员分红大会,累计返还社员42万元。
  陈明利打了比喻说,合作社的每一个社员就如同汽车上的一个个部件,少了哪一个,汽车都不能正常运转。合作社社员之间要形成凝聚力,大家劲往一处使,就必须有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
  “为了保证蔬菜质量,保住明利蔬菜这块招牌,所以社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决不允许任何人毁了这块牌子。去年就有5名社员,因为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被开除出合作社。”陈明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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