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村民露天焚烧秸秆 汉中宁强六人失责被严办

首页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时间:2017年05月31日  信息来源:admin   

  西安新闻网讯(记者 胡毅)5月26日,汉中市禁烧办和宁强县委、县政府领导巡查,先后发现宁强县铁锁关镇、胡家坝镇辖区内发生村民露天焚烧现象。宁强县纪委监察局快速反应,成立了专门调查组进行核查,共立案查处案件3件,给予6名责任人纪律处分并予以通报。

  铁锁关镇刘家坝村村民露天焚烧秸秆责任追究案

  5月26日,汉中市禁烧办和宁强县委、县政府领导巡查发现并通报宁强县铁锁关镇辖区某地段存在露天焚烧秸秆问题。经查,系该镇刘家坝村一组村民李某所为,其行为违反了市、县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有关规定。县纪委监察局立即进行核查,对秸杆焚烧点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刘家坝村委会主任张远武,村文书兼一组组长、刘家坝片区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人刘志恩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铁锁关镇铁锁关村村民露天焚烧秸秆责任追究案

  5月26日,汉冲市禁烧办和宁强县委、县政府领导巡查发现并通报宁强县铁锁关镇夏家河段存在露天焚烧秸秆问题。经查,系该镇铁锁关村夏家河片区村民夏某、白某所为,其行为违反了市、县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有关规定。县纪委监察局立即进行核查,对秸秆焚烧点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铁锁关村委会主任饶明瑞,村党支部副书记、夏家河片区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人李天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胡家坝镇石板沟村村民露天焚烧秸秆责任追究案

  5月26日,汉中市禁烧办和宁强县委、县政府领导巡查发现并通报宁强县胡家坝镇辖区某村存在露天焚烧秸秆问题。经查,系该镇石板沟村二组村民廖某所为,其行为违反了市、县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有关规定。经县纪委监察局核查后,责成该镇纪委对秸秆焚烧点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石板沟村党支部书记陈仕军、村委会主任罗刚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与此同时,宁强县、镇两级纪委还对负有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管工作责任的12名镇、村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谈话,并由县监察局向以上两镇人民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提出4条监察建议,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县监察局。

  以上3起案件县纪委监察局还在全县范围进行了书面通报,对加强秸秆禁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