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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恩惠不回报,见人钱财反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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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3月06日  信息来源:admin   

 

  在武强县某工地打工的王某,对包工头张某出钱为其买手机的行为不仅不感激,反而起了盗心,偷窃张某大量现金。近日,衡水市武强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
  为方便离家较远的湖南打工仔王某与家人联系,2011年12月21日上午,包工头张某带王某上街买手机。在商场挑选好手机准备付钱时,张某发现自己没带钱包,便临时让女朋友先付了钱。付钱期间,张某随口说出了钱包遗忘在宿舍床上。张某为王某买了手机后,便与女友外出吃饭。王某趁机将张某遗忘在宿舍黑色钱包中的3500元钱偷走,随后用胶带封好,藏到宿舍对面废弃小屋的石子里。
当天上午10时许,张某吃完早饭回到宿舍后发现现金丢失,马上报警。民警经侦查,发现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做工作,王某如实交代了盗窃的犯罪事实。根据王某的指认,公安机关在张某宿舍旁的废弃小屋内起获王某藏匿的赃款3500元。
作为接受馈赠的王某,不但不感恩,反生偷盗之心,其行为不仅被工友唾弃,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衡水市武强县检察院 刘金英 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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