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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候选人条件,还应多些硬条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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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3月05日  信息来源:admin   

 

  目前,我省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一些别有用心想混进入村委会的人开始忙碌起来,拉帮结派、请客送礼、私下串票等不良现象,在一些地方都不同程度的发生。对此,沧县一村官就建言:村委会候选人条件,还应多些硬性规定。
  老刘是沧县兴济镇某村秘书,已经历过4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纵观这些年的选举,老刘指出:“参选人员参差不齐,候选人条件不好确定。”他说,新颁布的《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候选人产生有两种:一种是“海选”,另一种是个人推荐。“但在确定候选人资格之前,‘个人树杆’、私下串票的现象相当普遍。”
  老刘说,所谓的“个人树杆”是指:“比如这拨人想干,他们会提前印好小票。小票中,村主任一栏是张三,副主任一栏是李四,村委会委员一栏是王五。然后他们把印好的小票,挨家挨户散发给全村百姓,告诉人家‘选候选人时就按这个填’。”
  “这拨人走后,第二拨又来了,甚至会有第三拨。”老刘透露,送完小票后,这些人开始请客送礼、互相攻击,弄得全村乌烟瘴气,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人们不清楚到底谁具备候选人条件,多数老百姓就会漫无目标地填写。“这样一来,就会让真正具备候选人条件,而且有能力、有威望的人,不如‘个人树杆’的人得票多。”
  谈起这一现状形成的原因,老刘说: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门槛过低,而且没有硬性规定。记者注意到,我省新颁布的《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关于候选人的产生,应具备的条件为:(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带头履行村民义务;(二)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三)品行良好、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四)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带领村民共同致富。
  老刘说,这四个条件过于笼统,很难操作和界定。“比如遵纪守法这一项,如果这个人天天玩钱赌博,算不算遵纪守法?如果不算遵纪守法,应由谁来界定?再比如,如果这个人天天泡舞厅,谁又能来界定这算不算品行良好呢?还比如,这个人小学毕业,算不算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呢?”老刘认为,如果这些都无法界定,这四个条件放到一般人身上都可以。老刘还提出:“什么样的人能上,什么样的人不能上,选举办法中应该有硬性规定,比如学历、年龄、致富情况等。”
  老刘坦言,由于候选人条件缺乏硬性规定,让很多目的不纯的人得逞。“比如我就看现任干部不顺眼,我参选就是和你争一争;上一任干部因犯错下台后,这回参选非要和你斗一斗。”老刘说,这些人或因家族大、亲戚多,或因请客送礼、封官许愿,很多人如愿了,但是这些人上任后,村里的工作很难开展。“自家日子都过不好,自己买卖都干黄了,要素质没素质,要能力没能力,怎么领导一个村?”
  老刘介绍,像这种情况并非个案。老刘坦陈,看到目前出现的这种情况,“我感到很压抑,更替这些参选的人着急,这些人上来能干嘛?怎么干呢?”老刘提出:希望上级部门在不违背《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情况下制定一些更为具体的参选条件,把真正素质高、能力强的人选进来,把能力低、素质差的人挡在参选大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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