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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河北邢台市巨鹿县百亩良田被“以租代征”建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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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2月01日  信息来源:admin   

 

  导读:近日,来自媒体的消息显示,河北省巨鹿县白寨村百亩良田被以租代征建开发区。“以租代征”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5)166号文]明文规定,严禁“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在国家明文禁止“以租代征”,禁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规定下,一些地方大规模违法占地,侵害农民利益,真该管一管。河北巨鹿被指大规模的违法占地事件再次引起媒体对违反占地的关注。

  河北省巨鹿县白寨村上百亩耕地被租用搞经济开发园区,低价强租村民的土地,村民纷纷表示,这是典型的以租代征。

  在白寨村村口路南,大片良田已经被围墙圈起来,施工人员正在作业。其中一家名叫“河北善绿福肥业有限公司”,围起的围墙内占地大约有200亩,一座钢架结构的厂房已经建成,工地上渣土车和运砖车正在忙碌。善绿福肥业的西边据村民讲是一家燃气站,圈占的土地近50亩左右,紧邻公路的一座3层砖混结构小楼已经封顶,工地的南边是一座铝合金厂房。

  在路边树立着一个大型广告牌,“河北省巨鹿县省级棉纺织产业聚集园区欢迎您”,总规划用地23.78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18.6平方公里,用地布局结构为“一带、两轴、四区”。城西包括白家寨村在内共有12个村庄被划进巨鹿县经济聚集区内。

  据群众反映,政府租用了白寨村上百亩的耕地。

  “一亩地一年才给1300斤小麦的补偿金,还不算玉米的份。”

  “我们当初说还不如直接卖了,多给我们一些补偿呢,可是国土局的说不能买卖只能租用。”

  “不同意没办法,不同意也得同意。”

  “这些地都是好地,实实在在产粮食的地。”

  “我们家地大部分都在这里了,现在又给征走了,补偿还那么少,以后日子就紧巴了。”

  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5)166号文]规定,严禁“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依法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行为。

  对擅自通过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非法批准"以租代征"用地项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应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有关土地违法事件屡见报端,农民利益屡被侵害。河北香河土地违法事件硝烟稍褪,巨鹿县又开始了大规模的违法占地。对于此事本网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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