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亮)11日上午,邢台市桥东警方在辖区检查时发现一民房内存放260多箱烟花爆竹,涉案价值7万余元。
据民警介绍,从1月10日起,桥东警方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排查力度,开展了地毯式排查。11日上午,排查到楼下道村时,探测仪突然发出警报,后经详细排查,最终确定在村民霍某家中存放着危爆物品。
民警当场对烟花爆竹进行封存,并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存放。11日下午,笔者随办案民警一同来到存放点,三辆厢式货车装的都是烟花,其中以鞭炮为主,还有二踢脚、震天雷等。初步统计有260多箱,价值7万余元。
据霍某交代,这些爆竹都是2011年夏天购买的,3天前刚刚把爆竹从销售的库房内拉到自己家,这些烟花爆竹都来自正规生产厂家,是合格产品。霍某本人也有销售门市和烟花爆竹的销售许可证,但是他在没有经过公安部门的允许下,私自将大量烟花爆竹存放在家中,违反了《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规定。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的运输和存储都有严格规定,一旦处置不当将产生爆炸、引发火灾、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希望农民朋友发现类似情况后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