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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一加油站把“令箭”当“鸡毛”》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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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1月18日  信息来源:admin   

加油站照常营业 商务局称不再管

  负责保定高碑店市泗庄镇辖区商务执法的高碑店市商务局执法三队队长王金良当时告诉记者,该加油站确实非法,属于取缔范围,在封存法定期限3个月后,将案件移交法院,再由法院立案执行。
  而事隔4个多月后,记者再度回访时却发现,该非法加油站还在照常营业,而此时商务部门却说,这事商务局不再管了。
  2011年12月29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该农机加油站,看到工作人员正在为一辆三轮车加油。有村民告诉记者,该加油站一直生意兴隆,根本就没有取缔的意思。
  记者随后来到了高碑店市商务局,一位姓杨的副局长得知该加油站还在经营时,说:“接着封去,继续弄他(指加油站)。”并联系了高碑店市商务局执法三队队长王金良。而王队长却说,该案已经移交到高碑店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案件还在法院审核程序中,如法院审核后认为程序合法,就强制执行。
  记者问王队长,在法院审核是否强制执行完毕前的这段时间内,此事是不是还由该局管?王队长回答说:“不管了。”
  而就记者提出的何时向法院移交的案件问题时,王队长却告诉记者:“准确时间记不清了。”记者提出能否看其向法院移交的有关法律文书,王队长以“案件好多呢,还得查”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泗庄镇南黄垡村的部分村民却告诉记者,造成现在的局面,都是高碑店市商务局不予重视、走过场所致,对高碑店市商务局的工作作风提出了强烈不满。
  村民甚至认为,高碑店市商务局是在“养鱼执法”,根本不把群众的生命安全当回事儿。
  本报对此将继续关注。

追问进展

□本报记者
张宝程
  2011年8月13日,本报以《高碑店一加油站把“令箭”当“鸡毛”》为题,对保定高碑店市泗庄镇南黄垡村农机加油站非法营业问题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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