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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3类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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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1月18日  信息来源:admin   


春节将至,人、财、物流动也日益频繁,警方提醒大家谨防3类经济犯罪。
一是谨防网上虚假“包车”信息骗定金。外出打工者回家心切,春运期间火车、汽车票相对紧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他们急于回家的心理,在网上发布“包车”信息,骗取消费者定金。晋州警方提醒广大乘客应通过正规渠道选择交通工具,购买有效乘车票证。即使遇到此类需要承租个体交通工具返乡的,也应采取先上车后买票的方式,以免延误返乡时机。在受骗后,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二是谨防伪造代金卡、代金券骗取财物。节日期间,商家常印刷并出售大量代金卡、代金券,由于这些代金卡、代金券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有价证券,在印刷和使用上缺少相关规定和必备的防伪标志,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有空可钻,伪造代金卡或代金券诈骗商家的货物或调换真币。
三是谨防使用假币购物。特别是集贸市场、夜市等在外摆摊的商家,大部分商家没有专门的人民币识别工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商家交易繁忙之机使用假币,且常以小孩、老人作掩护零星使用,使商家防不胜防。
石家庄晋州市公安局 李丽 董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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