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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广平县政法委:我被无辜关押8个月为啥没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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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1月09日  信息来源:admin   


  2007年底(农历腊月),我经杨某介绍来到于某和逯某共同出资,在位于邯郸市广平县南张孟的砖厂担任现金保管。由于于某和逯某因账目产生矛盾,我将手中账目交给于某并经核实无误后,于2008年8月18日离开砖厂。
  后来,于某多次找我,让我证明逯某没有出资及私自收费不入账。我没有丧失一个公民的良知,拒绝出庭作伪证。后来,他又以对账为由让我过去,但我没有前往。几天后,于某在邯郸市公安局110工作的儿子给我发来信息,限我一天之内前往,否则网上通缉。
  2008年10月11日,广平县公安局果然在网上发布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我被以“妨碍清算罪,涉案金额50多万元”上网通缉。2009年1月15日,我被永年县公安局抓获并移交到广平县公安局。2009年8月1日,广平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不能在规定期间办结为由,对我实施取保。同日,该局又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证据不足,将我释放。
  我一个无辜百姓,被人利用职权含冤关押8个月之久。在没有任何说法的情况下,我向报社写信求助。2011年3月17日的报纸上通报说,我的来信转给了广平县政法委。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任何说法。
  邯郸市永年县南沿村镇韩屯村 马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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