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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拉架被打 自卫伤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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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1月09日  信息来源:admin   


本是好心劝架,没想到却遭到对方及几名社会闲杂人员手持凶器殴打。情急之下,被打者杨某持刀将一名打人者刺成轻伤。石家庄市无极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杨某的行为系正当防卫,并于日前对其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杨某是张家口人,在无极县某工厂打工。2011年3月的一天中午,杨某看到同厂工人刘某和郭某因为打饭问题与该厂厨师发生了口角,二人想殴打厨师,便上前阻拦。
气急败坏的刘某和郭某打电话叫来了八九名社会闲杂人员,手持镐柄、刀子等凶器闯入杨某的宿舍,二话不说对着杨某就是一顿乱打。同宿舍的龚某见状急忙阻挡,对打人者说:“别打了,别打了!再打就打死他了!”然而,刘、郭等人非但不听,反而将龚某也打倒在地,随后棍棒如同雨点一样落到杨某身上。杨某挣扎着在地上爬行,忽然发现眼前有一把折叠刀,于是抓起刀子奋力站起身来,将刘某的肚子刺伤。
随后,刘、郭等人离去,杨某和龚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因为害怕遭到报复,杨某经过简单诊治后于当日下午逃离了无极县。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对杨某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10月份将正在北京打工的杨某抓获。
无极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杨某在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使自己免受进一步的伤害,实施了持刀刺伤不法侵害者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对杨某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杨某随后被公安机关依法释放。
无极县检察院 孙建军 李晓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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