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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额说不清 还扣3元手续费——沧县新农合“二次补偿”让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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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年12月22日  信息来源:admin   

■本报记者 郭庆峰
  补偿金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说不清,还扣了农户3元手续费。这事发生在沧州市沧县新农合“二次补偿”过程中。对此,沧县兴济镇农民说:“二次补偿”让人看不懂。
  农民老刘是沧县兴济镇某村会计。本月初,老刘接到通知:所有本年度在医院看病报销的农民,可去兴济镇卫生院领取“二次补偿”。接到上级通知后,老刘在村喇叭里公开广播,并于12月3日下午租用一辆面包车,拉着本村群众一同前往。
  今年,老刘的母亲因病住院两次。来到兴济镇卫生院,老刘把身份证、农合证、户口本递进去。卫生院的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老刘“补17.48元”。“补17.48元?”老刘当时就提出质疑:“你们按照什么标准?”对方告诉他“按补偿金额的5%”。
  “这就更不对了。”老刘告诉记者,今年他的母亲曾因肺炎和摔伤住院两次。第一次因肺炎住院10天,总共花费1460.7元,补偿金额为1139.12元;第二次因摔伤住院17天,总共花费21015.53元,补偿金额为9205.07元。
  “如果‘二次补偿’按补偿金额的5%,给补17.48元肯定不对。”老刘希望院方做出解释,然而兴济镇卫生院的人告诉他“你别找俺们,你得去找‘县农合’,单子是从他们那过来的”。
  后来,老刘向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咨询。“他们说我妈妈摔伤住院的费用,已经按高比例补偿了,不再享受‘二次补偿’,这个我倒是能理解。”但是老刘提出:第一次补偿金额是1139.12元,如果按5%的“二次补偿”,应该给补50多块钱,只给17.48元不对的,17.48元是怎么算出来的?最终对方也没解释清楚。
  老刘还谈到,17.48元他也没有全部拿到手,“只给俺14块钱,扣了3块钱。”当时老刘问卫生院的人“为什么要扣3块钱”,对方称“手续费”。至于啥手续费,老刘也不清楚。
  当天与老刘同去领“二次补偿”的共8名群众。老刘透露,像他这种还算是领了钱的,还有的人把“农合证”递进去,得到的答复是“没有”。“人家给多少算多少,大伙都不明白,好多老百姓都说‘早知道给这么几块钱就不来了,又是租车又是受冻的’。”
  那么,沧县新农合“二次补偿”执行的什么标准?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袁副主任称:“就是在原医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比如,原报销80%,现在提高到85%,就是可报金额的5%。”关于农民领到的“二次补偿”不是可报销金额的5%的问题,袁副主任向记者了解了患者的姓名,表示查询后给记者回复。
  时间不长,袁副主任拨通记者电话,让该中心主管审核的吴副主任给予解释。吴称:“俺们这个‘二次补偿’是系统自动出来的,这个人(指老刘的母亲)就应该是17.48元。”记者提出:17.48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吴称:“原来是80%,现在提高到85%,提高5个点。当时她补的时候,可能是84%,也可能是83%,还剩1%或2%,按公式乘出来后,就是17.48元。”
  那么,计算公式又是什么?此时,吴副主任显得不耐烦了:“公式我不知道,是根据用药目录明细计算出来的。我跟你说,你不是干业务的,你不知道。”而且吴副主任还介绍,软件系统由北航XX公司提供,“北航XX公司就是这样跟我们解释的,你再仔细问这个,你就去问北航XX公司。”
  记者提出:这个账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能否列出明细。闻听此话,吴副主任急了:“我没法儿弄到明细,因为我也不知道,我只能跟你这样解释,我也不知道怎么补的。你要问明细,你就问北航XX公司,他们是搞软件开发的,是他们算出来的。”
  关于收取3元手续费的问题,沧县兴济镇卫生院李院长并不否认:“俺们给复印身份证、户口本,还有打印补偿表格。”至于收费依据,李院长称:“依据倒是没有,俺们自己收的。”而且他还承认“一共收了两三千元”。对此,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袁副主任表示,收手续费是不对的,应该给予退回。
  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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