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罚款“有戏”

首页 > 舆论监督 > 浏览文章
时间:2011年12月13日  信息来源:admin   

■本报记者 李月锋
  承包地上建了一个养鸭棚,遭遇国土部门4000元罚款。为此,邯郸市成安县漳河店镇鲍庄农民车某伤心至极。而国土局执法人员收到罚款后的反常举动,使车某和合伙人谢某对这次处罚产生了大大的“?”
耕地上建鸭棚遭罚款
  今年秋后,曾打工多年的车某打算在家创业,便与亲戚谢某合伙投资建了一个养鸭棚,想走养殖肉鸭致富的路子。
  鸭棚建在哪里?车某认为,该村没有闲散土地,也没有规划养殖用地,再者,养鸭也是农业项目,搭建鸭棚不破坏耕作层、不用挖坑塘铺水泥地面、不影响复耕,就把鸭棚建在了自家承包地上。
  说干就干,俩人分头行动,拉砖的拉砖、买料的买料、清场地的清场地,准备工作很快就绪。10月22日,他们从曲周县请来6名技术工人,搭建鸭棚正式开始了。
  鸭棚占用耕地2.1亩,这块地位于鲍庄村西,是车某30年不变的承包田。
  10月28日,工人正在砌山墙时,成安县国土局漳河店国土所副所长杨某等人来到现场,责令立即停工。过了两天,杨某等人来“督察”,只好又一次停工。
  谢某说:“建鸭棚雇了6个工人,每人一天120元工资,加上吃饭、吸烟等,一天需要开支1000多块钱,咱耽误不起呀。”为了抓紧时间施工,无可奈何的谢某只好托中间人向杨副所长“说和”。最终,杨某答应“罚款了事”。
  就在许诺“罚款了事”的第二天,杨某等来了一趟,送来一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称“交五六千元罚款就没事了”。
  11月15日上午,杨某等人来车某家拿罚款。
  谢某对记者说,购买建棚物料用了8万元,其中5万元是私人贷款和亲友借款,“能借的户都借遍了”,哪有这么多现钱呀。因此,为了交这笔罚款,车某、谢某不得不分头找人借钱。
  在车某家等了1个多小时,杨某等因事急着离去,临走时说:“我看你们不想拿钱,我也没空儿在你家等,今天不交钱,明天等着1万到3万的罚款吧!”
收了罚款不给开票据
  当日12时许,两人借钱回来,谢某借了1000元,车某借了3000元,一共凑了4000元。
  生怕明天“罚款额增加”了。于是,谢某打杨某手机,杨说:“我在漳河店镇凤凰大酒店吃饭,你把钱送过来吧!”于是,他俩拿着钱来到了酒店门口,将4000元罚款给了杨某。杨嫌钱少,二人忍气吞声说了许多好话,哀求他网开一面,杨某最后表示:“就这些吧!”
  谢某斗胆问了一句:“啥时候给俺罚款单?”杨说:“所里现在没有票,等有票了给你开一张。”
罚款4000变成了3000
  记者采访此事的时间是11月21日。这一天,车某、谢某仍未拿到罚款收据。
  21日下午4时许,在该县国土局,接受采访的漳河店国土所吕所长对罚款收据一事遮遮掩掩,一会儿说“我问他(杨某)的时候,他说罚款是上个星期五(11月18日)收的,当场就开了票”。记者提出从局财务室查查票据存根时,吕所长又说“票据在局里管着,开票人员没有在”。
  与此同时,杨某“受命”在广平县胜营路口做当事人的工作,要求当事人不能跟记者“实话实说”,并称“出了问题你们兜着”。谢某妻子告诉记者:“杨某说着说着,站到了一边儿,给一个人打电话说‘抓紧把罚款单开了,记者在局里调查罚款不开票的事’。”
  究竟罚了多少钱?吕所长说:“我不太清楚这事,前两天他(指杨某)告我说,鲍庄在耕地上建了一个养鸭棚,罚了3000元。”
  “是3000元罚款吗?”记者问。
  “就是这么多,他跟我说罚了3000块钱。”吕所长肯定地说。
  后来,车某、谢某拿到了迟到的罚款收据。“收据”上的日期不是农民交罚款的11月15日,也不是记者采访那天的11月21日,而是记者采访前的2011年11月18日。尤其是,罚款额不是实收的4000元,而是记者采访时“吕所长咬定”的3000元。
退罚款扣了点吃喝费
  既然“罚款单”与“实收罚款额”不符,那么,接下来这场戏便是“退钱”了。
  谢某妻子心直口快,是个敢于较真的人。11月23日,某村那位中间人让谢某妻子去家里拿罚款单。她接过罚款单一看,上面的罚款额是3000元,马上对中间人说:“收俺4000元,开了3000元票,让国土所把那1000元退回来。”
  中间人似有所难,拿出600元给了她,表示:“这600元给你,剩下的400元算是请客费,人家杨某为了你们的事跑前跑后,还替你们请客吃饭,总不能让人家白帮忙吧。”
  国土所处罚我们,还让我们掏吃喝费!哪有这个道理?谢某妻子据理力争,坚决要求退回“所扣的400元吃喝费”。
  真是一波三折,戏中有戏。谢某妻子拿着罚款单和600元离开了某村,刚到鲍庄村口时,中间人来电说:“再来我家拿那400块钱吧,人家杨某说了,不差你这几毛钱吃饭。”
  至此,两位农民交上去的、国土局“没有开票”的、想扣吃喝费没有扣成的1000元“罚款”完璧归赵了。
  本文姑且不论上述4000元罚款是不是合理,暂且不说国土局的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单就上述这段离奇的罚款情节,便足以看出成安县国土部门本次“严格执法”意味着什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