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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入保险自不知 作物受灾理赔难 农保何时能“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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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年11月07日  信息来源:admin   

农村大众记者 段新勇 李伟

被入保险自不知 作物受灾理赔难 农保何时能“保险”
    镜头一:
作物受灾保费被退回
  今年9月,在巨野县巨野镇的东赵、孙大庙等村,农民的玉米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倒伏。不少村民盼着保险公司来拍照、定损。
  东赵村的一位村民介绍说,村里入农业保险已有3年。“一亩玉米的保费两三块钱,说实话,钱并不多,因此村里收保费的时候也不难;大家花几块钱就是图买个安心。”没想到,今年受灾后却迟迟不见动静。
  最终,村民等来的不是赔偿,而是村干部们将农户的保费原数奉还了。东赵村的一位村干部解释说,村里向保险公司交了保费,却没有上报具体入保名单,因此受了灾也没法报损。有村民却据此揣测,村里收的保险费,一开始就被村干部们截留了,根本没有交上去。
    镜头二:
受灾之后赔付不及时
  在农业保险推行过程中,农民遭遇入保易、理赔难,并不是个别现象。今年麦收时,巨野镇孙大庙村因早收的村民焚烧麦秸,引发火灾,让附近未收的麦田也化为飞烟。“大约有几十亩地,都烧得干干净净,”孙大庙村的村民说,“事后,保险公司也来了人,拍照、登记都做了。”
  按照《2011年山东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农作物理赔有明确的期限限制,小麦理赔工作最迟在8月底前结束。但直到9月下旬,因火灾导致绝收的村民依然没领到一分钱的赔付。
    镜头三:
赔偿难达到农民预期
  理赔难让入保农民觉得堵心,赔付少则让不少农民感到失望。在鲁西的一个农业保险试点县,不少村庄的玉米也因倒伏受灾。当地的保险公司派人勘察之后,农民领到了一亩地20来元的赔付款。“一亩玉米就值20块钱。”一位村民颇感失望。因为玉米全倒,他的4亩玉米收了不到1000斤;而在正常年景,亩产就近千斤。
    原因一:
各种规定没能落实到位
  记者调查发现,有些地方推行农业保险,从入保之初就显得不规范。有的农业保险试点县,农民根本不知道自己入了农业保险,更不知道自己交了多少保费。在鲁西某县的一个乡镇,农业保险的保费并非单独收取,而是和黄河水费、治安费等多个名目的收费捆绑在了一起。农民交了钱,收到的只是一张手写的纸条——能看到的只有缴费总额,至于缴费项目具体明细,则无从得知。按照我省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作为政策性保险,农业保险的保费本应由政府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贴。就是说,诸如小麦、玉米等每亩10元的保费,农户只需交纳2元即可。而有的地方则刻意避开了对保险政策的宣传,保费就按每亩10元“足额”收取。
  此外,在我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保险公司收取农民保费,必须同时出具保险单。保险合同须按品种签署,保费须按品种缴纳,不得合并、搭车收取保费。承保公司在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时,要做到“四公开”——农业保险政策要公开、承保情况要公开、理赔结果要公开、服务标准要公开,“三到户”——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承保、理赔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而在现实中,这些规定大都还停留在纸面上。
    原因二:
行政低效率拖了后腿
  在2010年我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对于农民参保方式做出的是一致性的规定:各试点县(市、区)以乡(镇)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而且,同一行政村只能选择同一个档次投保。
  到了今年,农民入保变得宽泛、灵活了许多。2011年的方案规定,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可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并与承保公司签定保险合同。村里没有统一投保的,投保农户也可以与承保公司签定保险合同。
  虽然规定变得宽泛,但聊城市的一位保险公司业务经理表示,在现实中,农业保险的推行,还是以村庄为单位集体入保为主。“这是不得已的,村庄本来就分散,让保险公司在农户之间展开一对一的服务,哪一个保险公司恐怕都做不来。”
  以村为单位吸引农户入保,优势在于可以实现覆盖率高,减少工作量,但缺点也是明显的。保险公司在不得不依靠县、乡两级政府展开具体业务的同时,政府的行政效率低、官僚作风重等痼疾也让他们苦不堪言。“什么事情都要请托打点,很麻烦。”这位保险公司业务经理对此深感无奈。
    原因三:
财政补贴未能及时到位
  事实上,农业保险制度从产生之日起,就已经打上了“政策性”的烙印。中国人保财险德州分公司齐河支公司经理左兆建就认为:“全世界做农业商业保险的没有赚钱的,必须要有政策扶持。”被普遍认为是“高风险、低收益”的农业保险,得到了来自政府的大量财力、人力支持。在具体操作中,政府的分量是很重的。
  齐河县经管中心副主任董勇表示,在当地农业保险推行过程中,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的作用不可忽视。以勘查定损程序为例,在发生灾情后,先由保险公司对损失面积进行核实。到作物收获前,则需要由县农业局组织5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农业专家组成勘查定损专家组,对其损失率进行鉴定。
  但政府与保险公司的联手推行也不是步履协调、无懈可击。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山东省保监局局长、全国人大代表任建国就指出,现实中,财政补贴资金往往不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据称,2010年,我国涉及农业保险的各级财政补贴未到位资金达5.09亿元,占应到位资金的5.01%。

  作为现代农业风险防范体系的一部分,农业保险的“护航”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2006年,山东省开始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发展至今日,农业保险已由最初的3个县(市、区)扩大到60个,农业保险覆盖的作物种类也在增加。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我省农业保险承保种植业达1589万亩,为326万农户提供了53亿元的风险保障。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快速的发展之中,农业保险也暴露出种种缺陷,尚需进一步规范。

短评:农业保险呼唤立法
段新勇 李伟
  近年来,农业保险虽然发展迅速,但整体推行并不顺利。直至现在,在整个保险体系中,其所占分量依然不大。不少专家也注意到,目前的农业保险,还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
  农业保险推行难,与农业的特殊性有关。在多发的自然灾害面前,农业生产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这为保险经营本身带来更大的风险。另外,农业分散的经营现状、多层管理的行政机制等等,也进一步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
  山东省保监局局长任建国表示,我国目前农业保险模式还不成熟,在未来的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矛盾急需解决。比如,资金流向缺乏透明和严格管理,影响到农民对保险的信任度。临清市潘庄镇的一位村民就表示,入了保,政府交给保险公司多少、交没交,不知道;报了损,保险公司赔没赔、赔多少,农民也不知道。
  面对实施中的各种问题,任建国表示,农业保险制度对法律政策的依赖度很强。而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国家对此也没有统一的政策安排。政府职责、经办主体、组织推动方式、经费筹集渠道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不明确,使得农业保险缺乏长期稳定、可预期的政策前景。
  作为惠民之举,农业保险的规范运作,需要畅通管理渠道,需要在政府与保险公司之间做出更为细致、明确的权责区分;更需要把工作做到实处,做得透明,接受公众监督,以增加农户、公司与政府之间的信任。任建国建议,应从根本入手,加快推动农业保险的立法进程,规范农业保险运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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