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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河北涉县工商局:对辖内食品质量问题为啥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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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年06月22日  信息来源:admin   


    2012年5月25日中午,笔者在邯郸市涉县某超市购买了两根石家庄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拉肠”。午餐时,发现有一根“沙拉肠”一端高度腐烂,让笔者感到恶心反胃。随即,笔者找到了出售食品的超市。超市负责人看后说:“这是供货商的原因,给你换一根吧?”这样的食品还怎么吃?于是笔者要求退货,并对吃过的“沙拉肠”给个合理的答复。
    笔者仔细查看这根“沙拉肠”的外包装,发现生产日期是“2012年4月24日”,保质期是“90天”。生产仅仅一个月,就出现高度腐烂现象,这让笔者感到惊讶。这显然不是超市在销售过期食品,于是笔者拨打产品包装上留下的电话号码,但始终没有人接听。
    就在全国严厉打击“地沟油”“食用明胶”和“瘦肉精”等涉及食品安全行为之时,竟然出现保质期内高度腐烂的“沙拉肠”,不知道相关监管部门怎么看?笔者向报社写信反映情况后,2012年6月9日的报纸上通报说,来信转给了涉县工商局。可时至今日,笔者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本报通讯员 韩红征 赵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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