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及妻子李某于2010年同时到平固店镇清漳新民居工作。张某任大门警卫,负责夜间巡逻,属临时用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农历五月初一,张某因突发脑溢血住院,造成终身残疾,目前生活不能自理。清漳新民居在张某住院后结清其全部工资,没有安排其他补助。李某曾于2011年农历三月初八在工作中摔伤,开发商曾给予1000元医药费补偿。据李某称开发商当时曾承诺给其3个月误工补贴,始终未兑现,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通过南阳堡乡耐心做思想工作,李某已写出保证书,表示将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所反映的劳动纠纷。
以上是邯郸市广平县委办公室对该县南阳堡乡李白庄村张某反映劳动保障问题的调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