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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驱使,有人架网捕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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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年06月01日  信息来源:admin   

本报通讯员:
利益驱使,有人架网捕鸟

    5月5日,笔者在去往唐山市乐亭县姜各庄国营林场的途中,在林场的东部边缘,发现有人架设捕鸟大网。有的网上已经捕获了小鸟儿,被捕的小鸟在网中无助地哀鸣、挣扎。
    唐山市乐亭县地处渤海湾,境内有几处面积较大的林场和滦河入海口湿地,是各类候鸟栖息繁衍的理想之地。每年春暖花开后,数十种候鸟从四面八方飞临到此,其中不乏国家一二类保护鸟类。然而,也就是从这时开始,总有一些不法之徒采取各种手段,猎捕这些可爱的小鸟儿,很多人采取的方式就是粘网捕获。这些人不分白天黑夜,将网架设于鸟儿经常出没飞临的地方,守“网”待“鸟”,有时一天竟然能捕获百余只,然后通过非法渠道销售出去。
    为了打击非法捕鸟活动,这里的森林、公安、工商等部门每年都会采取巡视抓现行、市场缴网具等打击措施,但始终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猎捕行为。究其原因,无非是巨大的利益驱使。据了解,捕猎活动有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从捕获到收购和销售,每个环节都很到位。在候鸟回迁的几个月时间里,捕鸟者会获得数万元的非法收入。为此,从市场源头堵死鸟儿的销售环节,才是杜绝非法捕鸟行为的上策。因此,呼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发挥作用,让非法捕鸟活动彻底绝迹,使鸟儿自由飞翔,以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
    本报通讯员(唐山市乐亭县姜各庄镇)

河北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保护处:
加强管理,杜绝非法猎捕
    为了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2010年3月,我省规定了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即研究规定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沧州市行政区域和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市的所有山区县(市、区)行政区域为野生动物禁猎区;每年的3月1日~11月30日为禁猎期。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所有野生动物。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必须经省(市、县)林业部门批准,且必须在批准范围内经营。《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进入集贸市场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当地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根据以上有关规定,各地市要加强对所辖区域内饭店、餐馆等经营场所管理,同时配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市场管理,切断销售渠道,切实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每年4月的第一周为本省的“爱鸟周”,每年十一月为本省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在每年的“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期间,全省各地市都会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各地涌现了很多救护野生动物的先进事迹。
    河北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保护处

刨根
问底


问:
  受利益驱动,有的人铤而走险,架设沾网猎捕迁徙候鸟,相关部门能否发挥作用,保护好自然环境?

答:
  各地市要加强宣传,同时配合工商部门加强经营场所管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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