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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滦区政法委:王某一案重新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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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年05月18日 信息来源:admin
由于王某夫妇以“姚某是故意杀人而不是故意伤害”为由,对2009年11月3日和2011年4月14日两次调解(搅拌站支付王某医疗费17万元,经济补偿15万元)反悔,经承德市双滦区公安分局研究,此案已重新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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