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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一读者:打工单位给了1000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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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年05月10日  信息来源:admin   

 


  山东省宁津县杜集镇菜王村王姓读者给本报来信,反映在廊坊市某物流园打工时,被拖欠1120元工资问题。本报将其来信转给廊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后,近日该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说,打工单位给了1000元工资。问题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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