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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播报-蔚县民政局:正为郭某办理五保供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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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年05月03日  信息来源:admin   


  针对西合营镇南洗冀村郭某来信咨询的申请五保供养问题,张家口市蔚县民政局答复: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经会同西合营镇民政办调查了解:郭某现年51岁,单身,肢体二级残疾,于2006年1月申请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现在,郭某已51岁,年龄较大,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其父母也年事已高,承包的12亩耕地也转租他人耕种,抚养能力有限。其弟、妹扶养又有一定困难,可以申请五保供养。
  目前,西合营镇民政办正在协助其办理五保供养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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