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定州市人民医院:医院内不设存车点

首页 > 民事关注 > 浏览文章
时间:2013年03月08日  信息来源:admin   

 
  “母亲入院治疗时,放在病房楼下的电动三轮车丢失,可医院却以没有收费看车为由不予赔偿。”针对保定定州市南城区曹庄子村曹某反映的上述问题,定州市人民医院调查后答复:
  医院大门外设有自行车存放点,院内不设存车点,并在大门口进行了提示,但有的患者仍然将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放到院内。为了提醒大家妥善看护好自己的车辆,医院在明显的位置设置了防盗告知标志。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