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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两公开” 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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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年01月26日  信息来源:admin   

  近期,以公开企业销售渠道和违法案件查办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化肥“两公开”活动在各地稳步推进,多个省市质监部门建立了“两公开”联动机制,首批试点企业也正加大宣传,积极跟进。
  据介绍,化肥“两公开”一是指公开化肥销售渠道,二是公开查处假劣化肥的信息,质监部门公开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违法案件有关信息,企业自愿公开承诺并动态更新产品目录及经营网点信息。
  目前,北京、上海、安徽、河北等省市质监局均制定落实了相关措施:一是结合“两公开”信息,对制售假冒伪案件要及时查办,追根溯源,并严格执行通报制度,做好跨省、跨地区协查工作;二是对已流入销售网点等领域的违法产品,要追踪流向,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做好协查和信息反馈汇总工作;三是结合农资打假下乡等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实施“两公开”机制的企业。  目前,首批参与“两公开”的6家品牌化肥企业均已将其销售网点和产品信息通过中国磷肥协会网站发布。作为试点企业,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方面在各类网点会议上普及“两公开”活动的内容和意义,一方面将其公布的约8000家网点信息制作成优质化肥销售网络一览表,向经销商和农户发放。同属于试点企业的湖北鄂中化工有限公司结合即将到来的春耕用肥,将“两公开”活动列入2013年重点工作,并准备将网点资料打印成册后散发。
  鉴于目前假劣农资仍较猖獗的现状,业内人士呼吁尽快扩大试点企业范围和营造舆论攻势。河南安阳富源农化有限公司李现军认为,由于假化肥价格低,加之农民品牌意识淡,真化肥往往难以与假化肥竞争。为了达到打击假劣农资活动的初衷,他建议,一要扩大试点企业数量,让品牌化肥占领市场;二要加大宣传力度,政府、企业和媒体形成合力展开全方位宣传。
  此外,业内人士还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出建议,在原有的公布渠道外,执法部门也应将辖区内参与“两公开”网点的信息通过宣传栏和小册子等方式向农户公布。        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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