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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县西苏乡卫生院:药品过期近半年 医护卖药“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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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年01月11日  信息来源:admin   

本报记者 李月锋
  要不是患者留心,第二支过期药品也将用在其身上。为此,邯郸市永年县西苏乡某村孕妇赵伟(化名)及其亲属忧心忡忡:“乡卫生院给患者用过期药品,要是对没出生的孩子有了不良影响,俺该咋办呀?”接到反映,记者赶到西苏乡卫生院,与患者家属一道又买了两支过期药品。
过期药品用在患者身上
  1月2日下午,孕妇赵伟出现呕吐、恶心等不适症状,亲属送她到西苏乡卫生院治疗。
  住院后,医生开了4支注射液,嘱咐护士给赵伟打两针,输液前、后各一针,每针打两支。
  2日夜10时多,输液中的赵伟侧身拿起即将注射的两支药端详起来,禁不住“哎呀”一声。原来,一支“溴米那普鲁卡因注射液”的有效期至2012年7月,她掰着指头一算,已经失效5个月。而在几小时前,一支过期的“溴米那普鲁卡因注射液”已注射到赵伟身上,令她心有余悸。
  赵伟亲属对记者说:“发现针剂过期后,护士过来催促打针,孩子(指赵伟)推说怕疼没有打,就把过期药留了下来。”赵伟婆婆尤其担心赵伟和胎儿的安全,说:“俺媳妇怀孕才仨月,卫生院竟给她用过期药,要是有了副作用该咋办?”
  采访中,记者看到那支过期“溴米那普鲁卡因注射液”的批号是1008035,有效期至2012年07月。一位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支注射液的有效期2012年07月,意味着可以使用到2012年7月底,2012年8月1日之后就不能再继续使用了。
记者目睹卫生院卖过期药
  为了印证西苏卫生院销售、使用过期药品的事实,3日上午10时许,记者和赵伟亲属一道来到卫生院三楼。
  赵伟亲属对医生说:“孩子还有呕吐症状,想再打两针,给开两个小针吧。”
  医生答应后,写了一个处方,又转身从隔壁药房里拿出4支注射液递了过来。记者接过4支注射液一看,其中两支“溴米那普鲁卡因注射液”的有效期至2012年12月,也是过期药品。虽说这两支注射液的“失效期”比记者手中的那支“晚”了5个月,但仍是名副其实的失效药。
药品过期近半年
医护卖药时“没注意”
  一般情况下,卫生院药品流入有一个严谨的程序,药房验收,要检查药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厂家和有效期等;要审核发票,确定所进的药和发票上标的是否一致。药品流出也有严格的程序,医生开出医嘱,药房审查医嘱后出库药品,护士对药品检查无误后,再将药用到患者身上。而在这些严格的关口下,前后4支过期的“溴米那普鲁卡因注射液”“走”出了药房、“蒙蔽”了护士的眼睛,卖到了患者手上,其中一支已用到患者身上。
  闻讯,卫生院长李怀英将有关医护人员叫到办公室当面质问,医护人员答复说“将过期的注射液放在一个盒里,本打算过几天销毁,昨天没注意,拿出来给患者打(注射)了”。
  对此,李院长表示,上述情况说明他们工作中存有疏漏之处,应该接受舆论监督,并对患者进行合理的补偿。李院长说:“依照规定,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全院进行深刻反思,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3日下午,赵伟亲属电告说,已得到相应补偿,不再深究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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