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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政府副科级督学、大城第四中学校长刘贺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查看:3244 回复:0
  
admin 发表于:2014/12/23 15:34:00   楼主 
  大城县政府副科级督学、大城第四中学校长刘贺桥,违反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外生育第二胎,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刘贺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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