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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李惠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查看:1733 回复:0
  
admin 发表于:2014/12/23 15:17:00   楼主 
  原廊坊市劳动局医保科科长李惠旺,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李惠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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